“书香洛阳”专用标识征集公告 – 鄢陵县人民文化馆|汝阳县文化馆|汝阳县人民文化馆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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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书香洛阳”专用标识征集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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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“书香洛阳”,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部署,对于提升公民素质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和深厚洛阳文化,提升城市文明程度,增强发展创新力量,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,为推进“9+2”工作布局、实现“四高一强一率先”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、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树立“书香洛阳”品牌意识,打造能够彰显洛阳厚重文化特色的城市名片,让“书香洛阳”成为文化圣城的重要内涵和显着标志,让阅读成为洛阳人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素养,让洛阳处处书香浓郁,人人因读书而精彩,家家因阅读而幸福,城乡因书香而美丽。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面向社会征集“书香洛阳”标识设计方案。
一、征集时间
自公告之日起30天为“书香洛阳”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时间。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备入选资格。
二、设计要求
1、作品能充分反映洛阳城市特色及洛阳厚重文化底蕴,特点鲜明,时代气息浓郁,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;能充分反映“书香洛阳”的建设理念,内涵健康向上,创意独特,品位高雅,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。
2、应征作品(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)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,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,不得侵犯他人着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,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。
3、“书香洛阳”标识将作为洛阳推进全民阅读、建设书香洛阳的重要标识,主要用于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有关的各类宣传、推广、展示等活动。作品构思应简洁大方、新颖独特、色彩明快、寓意贴切,突出洛阳文化特色,具有较高艺术性和创新性,能体现强烈的时代特征,具有人文化、地域化特质,便于视觉识别与宣传推广,适合在各种媒介上进行宣传、印刷、标识和运用。
三、应征作品要求
1、应征作品由设计方案、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、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、标识图形、标准字体、标准比例和标准色7项内容组成。
2、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不得与其他城市相关标识相同或相似,不得侵犯他人着作权、商标权等在先权利,且标识(LOGO)尚未在国内、外被注册、使用。
3、应征作品均以电子图稿形式提交。设计者姓名、职业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等另用Word文档说明,不得在电子图稿中出现;应征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,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;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;图案像素控制在1200×1200以内,色彩模式为RGB色,大小控制在2M以下,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,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×100像素时能正常使用;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(如AI、CDR、PSD),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和提供给征集方。
4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应征作品自始不具备参评资格。
四、评选方法及奖励
1、由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聘请有关专家、学者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,之后确定5个入围作品进入复评。
2、对进入复评的作品,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,经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选后,最终确定“书香洛阳”标识,报洛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,并向社会公布。。
3、对入围的作品,每件奖励创作人人民币200元(含个人所得税);入选确定为“书香洛阳”标识的作品,奖励创作人人民币2000元(含个人所得税)。
五、权利声明
1、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围、入选作品,归洛阳市文广新局所有,并拥有该作品着作权的全部权利: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、修改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摄制权、改编权等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的全部权利,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向创作人支付任何费用。其他主体(包括创作人)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意。
2、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保留从本次应征作品中确定“书香洛阳”标识的权利,有权选择或不选择标识设计,取消、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,而无须支付给应征者酬劳或补偿。
3、创作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。奖励费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由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代扣代缴。
4、所有作品一经投稿均不退回,请自留底稿。
5、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保留对本公告最终解释权。
六、投稿方式
1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:lywhjwhk@126.com?。邮件标题请注明:“书香洛阳标识设计方案征集”。
2、创作人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提交征集方(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。
3、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及联系方式。
联系地址:洛阳市党政办公大楼10楼市文广新局1004室
联系电话:0379—63919715
电子邮箱:lywhjwhk@126.com